項 目 | 說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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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重要時間*** | 103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注意事項下載注意事項(doc) |
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 | 研究生入學後第一學期結束前,必須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指導論文,並繳交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至系辦備查。 |
更換指導教授 | 研究生因故擬更換指導教授,需填寫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,並送交系辦備查。 |
學位考試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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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行學位考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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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銷學位考試 | 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,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時,應於學位考試一週前,填妥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,並交至系辦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申請。 |
項 目 | 說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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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期『有』修課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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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期『無』修課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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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離校手續期限 | 本學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期限:105年2月15日止,逾期未辦理離校,而未達最高修業年限者,104學年度第2學期仍應註冊。 |